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火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608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73頁,第1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23頁,第13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符分切,音汾。《玉篇》:燒也。《集韻》:火灼物也。《書・胤征》:玉石俱焚。《易・離卦》:焚如。《春秋・桓七年》:焚咸丘。【註】:焚,火田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仲春,毋焚山林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方問切,音奮。《左傳・襄二十四年》:象有齒,以焚其身。【註】杜預曰:焚,斃也。服虔曰:焚,讀曰僨 —— 僵也。《集韻》:本亦作僨。
音又,叶汾沿切。《郭璞・炎山贊》:木含陽精,氣結則焚,理其微乎,其妙在傳。
音又,叶符筠切。曹植文:季嗣不維,網漏于秦;崩樂滅學,儒坑禮焚。
义《說文》本作燓,《集韻》或作炃、燌。
注解
〔焚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〔焚〕字拼音是fé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林、火。
〔焚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火,从林。甲骨文字形,象火烧丛木。古人田猎,为了把野兽从树林里赶出来,就采用焚林的办法。本义是烧山。
〔焚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én] ⑴ 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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