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卑履切頁碼第266頁,第20字續丁孫
匕
相與比敘也。从反人。匕,亦所以用比取飯,一名柶。凡匕之屬皆从匕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比者,密也;叙者,次弟也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『匕』字象叉取牲體的工具。後又指飯匕、匙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五反切𤰞履切頁碼第684頁,第5行,第1字述
相與比敘也。從反人。匕,亦所以用比取飯,一名柶。凡匕之屬,皆從匕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卑𡳐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1536頁,第3字許惟賢第674頁,第3字
相與比敘也。
段注比者,密也。敘者,次弟也。以妣籒作𡚧,䃾或作𥘇,秕或作𥝓等求之。則比亦可作匕也。此製字之本義。今則取飯器之義行而本義廢矣。
从反人。
段注相與比敘之意也。卑𡳐切。十五部。
匕亦所㠯用比取飯。
段注㠯者,用也。用字衍。比當作匕。漢人曰匕黍稷,匕牲體。凡用匕曰匕也。匕卽今之飯匙也。《少牢》饋《食禮》注所謂飯橾也。《少牢》饋《食禮》。廩人摡甑獻匕與敦。注曰:匕所以匕黍稷者也。此亦當卽飯匙。按《禮經》匕有二。匕飯,匕黍稷之匕葢小。經不多見。其所以別出牲體之匕。十七篇中屢見。䘮用桑爲之。祭用棘爲之。又有名疏,名挑之別。葢大於飯匙。其形製略如飯匙。故亦名匕。鄭所云有淺斗。狀如飯橾者也。以之別出牲體謂之匕載。猶取黍稷謂之匕黍稷也。匕牲之匕。易,詩亦皆作匕。《大東傳》,震卦王注皆云:匕所以載鼎實是也。《禮記・襍記》乃作枇。本亦作朼。鄭注《特牲》引之。而曰朼畢同材曰朼載。葢古經作匕。漢人或作朼。非器名作匕。匕載作朼。以此分別也。若士䘮,《士虞》、《特牲》、《有司》篇匕載字皆作朼。乃是淺人竄改所爲。鄭注易亦云匕牲體薦鬯。未嘗作朼牲體也。注中容有木旁之朼。經中必無。劉昌宗分別。非是。
一名柶。
段注《木部》曰:禮有柶。柶,匕也。所以取飯。
凡匕之屬皆从匕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相與比叙,从反人。用以比取飯及刀匕字,恐為刀字反形。蓋反人為匕,反刀為□,象刀及匙也。
有二義:⑴比叙。⑵取飯器。
白话解释
匕,一起比较而排列次第。字形采用反写“人”字的构思。匕,也是用来舀取食物的勺匙,又叫“柶”。所有与匕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匕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像有柄而省略前端匙容的邊緣,據匙為形;金文承繼甲文之形,變化不大;戰國文字之,下方之柄,以弧形表現,較為誇大;篆文省略右上方之柄和下端匙容的邊緣。字經隷書,變體作,楷書沿之,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匕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525頁,第3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673頁,第7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51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343頁,第3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323頁,第11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171頁,第2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997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4121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731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08頁,第21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335頁,第14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2769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8250頁【補遺】第17236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2325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708頁【崇文】第2829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097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644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346頁,第7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七冊,第451頁,第1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787頁,第2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