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中 部首: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268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65頁,第2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54頁,第21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:直几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丈几切,𡘋音薙。《說文》:雉有十四種。《爾雅・釋鳥》:鷂雉、鷮雉、鳪雉、鷩雉、秩秩海雉、鸐山雉、雗雉、鵫雉。雉,絕有力奮;伊洛而南,素質,五彩皆備成章曰翬;江淮而南,靑質,五彩皆備成章曰鷂;南方曰𠷎,東方曰鶹,北方曰鵗,西方曰鷷。【疏】別諸雉之名也。《易・說卦》:離爲雉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六摯:士執雉。《公羊傳・襄二十七年》:昧雉彼視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鳥》:鵽鳩,𡨥雉。【註】𡨥雉,一名鵽鳩。
义又,《晏子・問篇》:鄒滕雉犇而出其地,猶稱公侯。
义又,〈晉語〉:雉經於新城之廟。【註】雉經,頭搶而懸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匠人》:王宮門阿之制五雉,宮隅之制七雉,城隅之制九雉。【註】雉,長三丈,高一丈。《左傳・隱元年》:都城過百雉。【註】方丈曰堵,三堵曰雉。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侯伯之城方五里,徑三百雉,故其大都不過百雉。《管子・海王篇》:吾欲藉於臺雉。
义又,《春秋・定二年》:雉門及兩觀災。【註】雉,公宮之南門。
义又,揚雄〈甘泉賦〉:列新雉於林薄。【註】服虔曰:新雉,香草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雉,陳也。【註】義未詳。
义又,揚子《方言》:雉,理也。
义又,《韻會》:姓也。殷後有雉氏。
义又,《前漢・高后紀》〔註〕:荀悅曰:諱雉之字野雞。師古曰:呂后名雉,故臣下諱雉也。《韻會》:漢人諱之,謂雉爲野雞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序𡛷切,音䒨 —— 本作𤉡。詳𤉡字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演爾切,音酏 —— 縣名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江夏郡下雉縣。【註】雉,羊氏反。【又】南陽郡雉縣。【註】弋爾反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口駭切,音鍇 —— 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。或作𥏪𥩤。
音又,直利切,音稚 —— 野雞也。
卷目:考證・戌集中 部首:隹部
愛日堂藏本: 第798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7頁,第6字
《說文》東方曰鶹
謹照原文曰鶹改曰鶅。
《前漢・高后紀註》荀悅曰,諱雉之字野雞。
謹照原文野雞上增曰字。
注解
〔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中,康熙部首是隹部。
〔雉〕字拼音是zh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矢、隹。
〔雉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隹,矢声。隹( zhuī ),短尾鸟的总称。本义是野鸡。
〔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ì] ⑴ 鸟,雄的羽毛很美,尾长;雌的淡黄褐色,尾较短。善走,不能久飞。肉可食,羽毛可做装饰品。通称“野鸡”。⑵ 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,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。⑶ 城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