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中 部首:貝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95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10頁,第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7頁,第4字
音《唐韻》:之日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職日切,𡘋音桎。《易・繫辭》:原始要終,以爲質也。【註】質,體也。
义又,《詩・小雅》:民之質矣。【傳】質,成也。【朱傳】實也。又,〈大雅〉:虞芮質厥成。【傳】質,成也;成,平也。【疏】三字義同,故以質爲成,以成爲平。【朱傳】質,正;成,平也。
义又,《詩・小雅》:發彼有的。【傳】的,質也。【疏】十尺爲𠋫,四尺爲鵠,二尺曰正,四寸曰質。鵠及正、質,皆在𠋫中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地官・質人》:大市曰質,小市曰劑㊟〔「曰」當作「以」。本作:大市以質,小市以劑〕。【註】質、劑者,爲之券藏之也。
义又,《儀禮・士冠禮》:質明行事。【註】質,正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黑黃蒼赤,莫不質良。【註】所染者,當得眞采正善也。又,〈聘義〉:君子於其所尊,弗敢質。【註】質,謂正自相當。
义又,《禮・曲禮》:質君之前。【註】質,猶對也。
义又,《廣雅》:質,地也。《禮・禮器》:禮,釋回,增美質。【註】質,猶性也。
义又,《公羊傳・定八年》:弓繡質。【註】質,拊也。
义又,《史記・范雎傳》㊟〔即〈范睢傳〉〕:不足以當椹質。【註】質,剉刃也。
义又,《前漢・張釋之傳》:具以質言。【註】質,誠也。
义又,《廣雅》:問也、定也。
义又,《小爾雅》:質,信也。
义又,《玉篇》:主也、樸也。《禮・樂記》:中正無邪,禮之質也。【註】質,猶本也。禮爲之文飾也。
义又,姓。《前漢・貨殖傳》:質氏以洒削而鼎食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陟利切,音致。《說文》:以物相贅。《左傳・隱三年》:故周鄭交質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脂利切 —— 贄,亦作質。《左傳・昭三年》:將奉質幣,以無失時。〈晉語〉:臣委質于翟之鼓。《孟子》:不傳質爲臣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中 部首:貝部
愛日堂藏本: 第691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1頁,第24字
《詩・小雅》發彼有的。《傳》的,質也。《疏》十尺爲𠋫,四尺爲鵠,二尺曰正,四寸曰質。鵠及正質,皆在𠋫中也。
謹照原文兩爲字𠀤改曰。兩𠋫字𠀤改侯。
注解
〔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質〕字拼音是zhì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斦、貝。
〔質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ì] ⑴ 本體,本性⑵ 樸素,單純⑶ 問明,辨別,責問⑷ 抵押或抵押品⑸ 同贄,禮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