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4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48頁,第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23頁,第8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許運切;《正韻》:吁運切,𡘋薰去聲。《說文》:說敎也。【徐曰】訓者,順其意以訓之也。《正韻》:誨也。《字彙》:導也。《書・伊訓》: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,以訓于王。【傳】作訓以敎導太甲。《詩・大雅》:四方其訓之。【正義】訓是敎誨之別名。《禮・曲禮》:敎訓正俗。【疏】謂訓說義理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古言可爲法也。《書・說命》:學于古訓。《詩・大雅》:古訓是式。【傳】古,故也。訓,道也。【傳】古訓,先王之遺典也。《左傳・文六年》:吿之訓典。【註】訓典,先王之書。
义又,《玉篇》:誡也。《魏書・高允傳》:臣被敕,論集往世酒之敗德,以爲酒訓。
义又,《廣韻》:男曰敎,女曰訓。
义又,《博雅》:順也。《書・康誥》:皇天用訓厥道,付畀四方。【傳】上天用順文武之道,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。《後漢・方術傳》:下使五品咸訓于嘉時。【註】訓,順也。
义又,詁訓,註解之別名。《爾雅・郭璞序》:《爾雅》者,所以通詁訓之指歸。【疏】訓,道也。道物之貌以吿人也。《前漢・揚雄傳》:不爲章句訓詁。【師古註】訓者,釋所言之理也。《字彙》:如某字釋作某義,順其義以訓之也。
义又,官名。《周禮・夏官》:訓方氏,掌道四方之政事。
义又,鳥名。《唐書・五行志》:鵂鶹,一名訓狐。
义又,獸名。《神異經》:檮杌,西方荒中獸。一名難訓。
义又,州名。《唐書・地理志》:江南道有訓州。
义又,姓。明宣德中有敎授訓濬。
音又,《五音集韻》:詳遵切,音旬 —— 道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土訓,鄭司農讀。
音又,叶文韻。《晉書・衞恆傳》:大晉開元,弘道敷訓;天垂其象,地耀其文。
注解
〔訓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訓〕字拼音是xù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川。
〔訓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xùn] ⑴ 见“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