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中 部首:糸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208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23頁,第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85頁,第12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居立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訖立切,𡘋音急。《說文》:相足也。《玉篇》:供也、備也。《左傳・僖十三年》:敢不共給。《前漢・禮樂志》:日不暇給。【註】給,足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極業切,音劫 —— 敏言也。《禮・仲尼燕居》:恭而不中禮謂之給。【註】謂㨗給。《論語》:禦人以口給。【何晏註】佞人口辭㨗給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於業切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轄夾切,音洽 —— 歲在未曰汁給。通作洽。
注解
〔給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中,康熙部首是糸部。
〔給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gěi、j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糹、合。
〔給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糸,合聲。本义是衣食豐足;充裕。
〔給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gěi] ⑴ 豐足;充裕。《説文•糸部》:“給,相足也。”《玉篇•糸部》:“給,足也。”⑵ 供給;供應。《玉篇•糸部》:“給,供也。”《廣韻•緝韻》:“給,供給。”⑶ 供事;服役。《史記•絳侯周勃世家》:“(勃)常為人吹簫給喪事。”又“給事中”的簡稱。《資治通鑑•唐代宗大曆三年》:“自給、舍以上及方鎮除拜,軍國大事皆與之議。”⑷ 連及。《國語•晋語一》:“誡莫如豫,豫而後給。”⑸ 給予;賜予。《吕氏春秋•權勳》:“若殘豎子之類,惡能給若金!”又指給養;俸祿。晋孔愉《重表讓禀賜》:“而偷安高位,横受寵給,無德而禄,殃必及之。”⑹ 敏捷。《莊子•徐无鬼》:“王射之敏給。”⑺ 口齒伶俐。《論語•公冶長》:“禦人以口給,屢憎於人。”⑻ 姓。《廣韻•緝韻》:“給,姓。出《姓苑》。”⑼ 恭而不中禮。《禮記•仲尼燕居》:“敬而不中禮謂之野,恭而不中禮謂之給,勇而不中禮謂之逆。”㈡ [jǐ] ⑴ 使對方得到或遭受到。《後漢書•章帝紀》:“其悉以賦貧民,給與糧種,務盡地力,勿令游手。”⑵ 叫,讓。如⑶ 介詞。表示物件、目的,相當於“為”、“替”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十七回:“行李鋪蓋也叫他們給你送出來。”⑷ 介詞。引進動作行為的主動者,或表示被動語態,相當於“被”。如⑸ 介詞。表示方向,相當於“朝”、“向”、“對”。如⑹ 助詞。用於主動句。如⑺ 助詞。用於被動句。如⑻ 語氣詞。表示命令語氣。如㈢ [xiá] ⑴ 〔汁給〕也作“協洽”、“協給”。歲在未。《集韻•洽韻》:“給,歲在未曰汁給。通作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