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14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51頁,第2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97頁,第23字
音《唐韻》:昨焦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慈焦切;《正韻》:慈消切,𡘋音譙。《說文》:散木也。《左傳・桓十二年》: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。
义又,采薪曰樵。《詩・小雅》「樵彼桑薪,卬烘于煁」,故采薪者謂之樵夫。《史記・孟嘗君傳》:樵夫牧豎。
义又,焚也。《公羊傳・桓七年》:焚之者何,樵之也。
义又,與譙通。《前漢・趙充國傳》:爲壍壘木樵。【師古註】謂爲高樓以望敵也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藮,又作。
注解
〔樵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樵〕字拼音是qiá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焦。
〔樵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焦声。本义是薪柴。
〔樵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iáo] ⑴ 柴,散木⑵ 打柴⑶ 古同“谯”,谯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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