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65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46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93頁,第15字
音《唐韻》:補各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伯各切,𡘋音博。《說文》:索持也。《禮・月令》孟秋務博執㊟〔博字當為搏字形誤,應作「務搏執」〕。
义一曰至也。《書・益稷》:搏拊琴瑟。
义又,拊也、拍也。《史記・李斯傳》:彈箏搏𩩙。
义又,手擊也。《釋名》:指廣搏以擊之。《左傳・僖二十八年》:晉侯夢與楚子搏。《史記・項羽紀》:搏牛之蝱,不可以破蟣蝨。
义又,取也。《史記・李斯傳》:鑠金百鎰,盜跖不搏。【註】搏猶攫也、取也。凡鳥翼擊物,必轉足取攫,故人取物亦云搏也。
音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匹各切,音粕 —— 亦擊也。
音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方遇切,音付 —— 亦擊取也。或作捕。又,《集韻》:符遇切,音附 —— 捕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蒲故切;《正韻》:薄故切,𡘋音步 —— 與捕同。詳捕字註。
注解
〔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搏〕字拼音是bó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尃。
〔搏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手,尃( fū )声。本义是搏斗,对打。
〔搏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ó] ⑴ 对打⑵ 跳动⑶ 捕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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