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34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32頁,第1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79頁,第12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胡頰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檄頰切,𡘋音協。《說文》:俾持也。《增韻》:帶也、掖也。一曰輔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既挾四鍭。《儀禮・鄕射禮》:兼挾乗矢。【註】方持弦矢曰挾。古文作接。〈齊語〉:挾其槍刈耨鎛,以旦莫從事於田野。【註】在掖曰挾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言》:藏也。《前漢・惠帝紀》:除挾書律。【註】秦律,敢有挾書者族。
义又,《廣韻》:懷也、護也。《孟子》:不挾長,不挾貴。【朱註】挾者,兼有而恃之之稱。
义又,會也。〈晉語〉:遇兆挾以銜骨,齒牙爲猾。
义又,揚子《方言》:挾斯,敗也。南楚凡人貧,衣被𨢄弊,或器物弊,謂之挾斯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尸牒切,音蜨 —— 亦持也。《左傳・宣十二年》: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訖洽切;《正韻》:古洽切 —— 𡘋與夾同,亦持也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子洽切,音啑。又,《集韻》:吉協切,音頰。又,作荅切,音匝 —— 義𡘋同。或作抸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卽協切 —— 與浹通。《詩・大雅》:使不挾四方。【傳】挾,達也。【疏】挾者,周匝之義,故爲達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縣治象之灋于象魏,挾日而斂之。【註】從甲至甲謂之挾日,凡十日。【釋文】又作浹。《荀子・禮論篇》:方皇周挾。【註】挾讀爲浹。匝也。
音又,《正韻》:卽涉切,音接 —— 義同。
注解
〔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挾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xié、jiā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夾。
〔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ā] ⑴ 均见“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