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戈部
武英殿刻本: 第986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11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57頁,第11字
音《唐韻》:是征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時征切,𡘋音城。《說文》:就也。《廣韻》: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
义又,平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調人》: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【疏】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虞芮質厥成。又,《左傳・隱六年》: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:輸平猶墮成也。〈文七年〉:惠伯成之。
义又,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・益稷》:簫韶九成。《儀禮・燕禮》:笙入三成。【註】三成謂三終也。
义又,善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竹不成用。【註】成,猶善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職有官成。【註】官成者,謂官府之有成事品式也。又,〈秋官・士師〉:掌士之八成。【註】八成者,行事有八篇,若今時決事比也。【釋文】凡言成者,皆舊有成事品式。
义又,必也。〈吳語〉:勝未可成。【註】猶必也。
义又,倂也。《儀禮・既夕》:俎二以成。【註】成,猶倂也。
义又,《禮・王制》:司會以歲之成質于天子。【註】計要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司會》:以參互攷日成,以月要攷月成,以歲會攷歲成。
义又,《司馬法》:通十爲成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》:方十里爲成。《左傳・哀元年》:有田一成。
义又,重也。《爾雅・釋地》:丘一成爲敦丘。【註】成,猶重也。《周禮》曰:爲壇三成。【疏】言丘上更有一丘相重累者。
义又,《釋名》:成,盛也。
义又,《諡法》:安民立政曰成。
义又,州名。古西戎白馬氏國,西魏置成州,唐同谷郡。
义又,姓。周武王子成伯之後。又,盆成、陽成,皆複姓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辰陵切,音承 —— 本作郕,或省作成。地名。
音又,《韻補》叶陳羊切,音常。范蠡曰:得時不成,反受其殃。又,《史記・龜筴傳》「螟螽歲生,五穀不成」,叶上祥。
卷目:考證・卯集中 部首:戈部
愛日堂藏本: 第237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48頁,第15字
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職有官成。〔註〕官成者,謂官府之有成事品式也。
謹照原文改爲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
注解
〔成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戈部。
〔成〕字拼音是chéng,独体字,可拆字为戊、丁、!、戊、𠃌。
〔成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从“|”(即“杵”)。“斧”、“杵”具备就可以做成事情。本义是完成,成就。
〔成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éng] ⑴ 做好,做完⑵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⑶ 变为⑷ 可以,能行⑸ 称赞人能力强⑹ 够,达到一定数量⑺ 已定的,定形的⑻ 十分之一⑼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⑽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