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:囗部
武英殿刻本: 第500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16頁,第2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8頁,第11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:囗,四方也;八,別也;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
义又,《玉篇》: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:倍二爲四。《易・繫辭》: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【又】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义又,姓。《正字通》: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𥨥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息七切,音悉 —— 關中謂四數爲悉。〇【按】《正字通》云:平聲音司,引樂譜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注解
〔四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囗部。
〔四〕字拼音是sì,全包围结构。
〔四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象鼻子喘息呼气之形。本义是数目。三加一所得。
〔四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ì] ⑴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⑵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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