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íng fă

明法

拼音
míng fă
注音
ㄇㄧㄥˊ ㄈㄚˇ

明法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明法míng fǎ

  1. 使法令严明明确的法令。明显规律。汉、唐、宋各代察举人才科举取士科目名称通晓法令。

引证解释

  1. 使法令严明。

    管子·幼官》:“明法审数,立常备能则治。”
    韩非子·南面:“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,无道小人之信矣。”

  2. 明确的法令。

    史记·秦始皇本纪:“普施明法经纬天下,永为仪则。”
    汉•桓宽 《盐铁论·申韩》:“是以圣人审於是非,察於治乱,故设明法,陈严刑,防非矫邪,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。故水者火之备,法者止奸之禁也。”

  3. 通晓法令。

    后汉书·郭贺传》:“贺 能明法累官, 建武 中为尚书令,在职六年,晓习故事,多所匡益。”

  4. 明显的规律。

    庄子·知北游》:“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时明法而不议,万物有成理而不説。”

  5. 汉、唐、宋•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。 汉•建元 初令郡察人材,设四科,其三曰明习法令,为明法开始。 唐•宋 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参阅《通典·选举一》

    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其科之目,有秀才,有明经,有俊士,有进士,有明法,有明字,有明算。”
    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:“初,礼部贡士,设进士……学究、明经、明法等科。”

国语辞典

明法míng fǎ

  1. 明法治。

    《史记·卷六·秦始皇本纪》:「皇帝临位,作制明法。」

  2. 自然的规律。

    《庄子·知北游》:「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万物有成理而不说。」

  3. 明的法令。

    汉书·卷五二·韩安国传》:「今大王列在诸侯,訹邪臣浮说犯上禁,桡明法。」

网络解释

明法明法科是汉、唐、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。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才,设四科,其三曰明习法令,此为明法的开始。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,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。

明法的字义分解

  • 拼音 míng 部首 总笔画 8

    ["亮,与“暗”相对。 ~亮。~媚。~净。~鉴(➊明镜;➋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➌明察)。~灭。~眸。~艳。~星。~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清楚。 ~白。~显。~晰。~了。~确。~朗。懂得,了解。 ~哲保身。不~事理。深~大义。公开,不隐蔽。 ~说。~讲。~处。能够看清事物。 ~察秋毫。耳聪目~。眼~手快。睿智。 英~。贤~。~君。视觉,眼力。 失~。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。 ~器(殉葬用的器物,亦作“冥器”)。次(专指日或年) ~日。~年。中国朝代名。 ~代。姓。"]详细解释

  • 拼音 部首 总笔画 8

    ["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 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。 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仿效。 效~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。 ~式。~帖。佛家的道理。 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。 ~师。~器。~事。指“法国” ~文。~式大菜。姓。"]详细解释

明法的分字组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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