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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或占据。
例窃据要职。
英usurp;
亦作“窃踞”。用不正当手段占据。
引唐•刘长卿 《吴中闻潼关失守因奉寄淮南萧判官》诗:“关中 因窃据,天下共忧慄。”《新唐书·哥舒翰传》:“禄山 虽窃据 河朔,不得人心。”宋•苏轼 《乞罢宿州修城状》:“意谓恐有盗贼窃据,以断运路。”《清史稿·简修亲王雅布传》:“迨赴 吉安,以重兵围城,而 韩大任 窜逸,窃踞 寧都,復扰 万安、泰和,不能击灭。”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垦荒》:“故 俄 人不费一兵,不折一矢,泰然而窃据之。”
以不合法的方式占据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一三五·哥舒翰传》:「禄山虽窃据河朔,不得人心。」
拼音:qiè jù
释义:用不正当手段占据或取得。
语出 唐 刘长卿 《吴中闻潼关失守因奉寄淮南萧判官》诗:“ 关中 因窃据,天下共忧栗。”《新唐书·哥舒翰传》:“ 禄山 虽窃据 河朔 ,不得人心。”亦作“ 窃踞 ”。
["①凭依、倚仗。如 ~点。~险固守。②占有。如 窃~。盘~。~为己有。③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。如 字~。证~。单~。论~。契~。言之有~。④按照。如 ~实。~称。依~。~事直书。","◎〔拮~〕见“拮”。"]详细解释
["①偷盗。如 偷~。~取。②用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取得。如 ~位。~夺。③私自,暗中。如 ~笑。~听。④谦辞,指自己。如 ~谓。~以为可行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