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皿
- 拼音
- nán mǐn
- 注音
- ㄋㄢˊ ㄇㄧㄣˇ
南皿的意思
词语解释
南皿
清代科举北闱乡试朱卷,以满、蒙编作满字号;直隶编作贝字号;贡、监生编作皿字号;又以南北省人编为南、北、中三类。“贝”系“贡”的省写;“皿”系“监”的省写,故“南贝”指南省的贡生;“南皿”指南省的监生。参阅《清会典事例·礼部、贡举·录送乡试一》。
引证解释
清•代科举北闱乡试硃卷,以 满、蒙 编作满字号; 直隶 编作贝字号;贡、监生编作皿字号;又以南北省人编为南、北、中三类。“贝”系“贡”的省写;“皿”系“监”的省写,故“南贝”指南省的贡生;“南皿”指南省的监生。参阅《清会典事例·礼部、贡举·录送乡试一》。
网络解释
词语解释
清 代科举北闱乡试朱卷,以 满 、 蒙 编作满字号; 直隶 编作贝字号;贡、监生编作皿字号;又以南北省人编为南、北、中三类。“贝”系“贡”的省写;“皿”系“监”的省写,故“南贝”指南省的贡生;“南皿”指南省的监生。参阅《清会典事例·礼部、贡举·录送乡试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