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ă kē

法科

拼音
fă kē
注音
ㄈㄚˇ ㄎㄜ

法科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法科fǎ kē

  1. 刑法条例

  2. 旧制大学七科之一。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。

  3. 佛教戒律

翻译

  • 德语 Jura; juristisch (Adj)​

引证解释

  1. 指刑法条例。

    后汉书·郭躬传》:“躬 奏讞法科,多所生全。”
    南朝•陈 徐陵 《谢儿报坐事付治中启》:“儿 报 不能谨洁,敢触严网,右趾铁繫,事允法科。”
    《宋书·明帝纪》:“夫愆有小大,宪随宽猛,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。而降辟次网,便暨钳挞,求之法科差品滋远。”

  2. 旧制大学七科之一。分法律、政治、经济三个学系。

    鲁迅 《三闲集·我和<语丝>的始终:“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,一纸风行的,还是几个学校尤其北京大学,尤其是第一院(文科)。理科次之。在法科,则不大有人顾问。”

  3. 佛教指戒律。

    南朝•齐 萧子良 奉养僧田门》:“心乖理义,行越法科。”

国语辞典

法科fǎ kē

  1. 大学分科之一。泛称法学院所属科系。如政治、法律、经济等系。

  2. 法律。

    《后汉书·卷四十六·郭躬传》:「躬奏谳法科,多所生全。」

网络解释

法科法科:汉语词语

法科斯洛文尼亚冬季两项运动员

法科 (汉语词语)法科,是汉语词汇,出自王安石变法》,解释为法律科学简称

法科的字义分解

  • 拼音 部首 总笔画 8

    ["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 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。 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仿效。 效~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。 ~式。~帖。佛家的道理。 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。 ~师。~器。~事。指“法国” ~文。~式大菜。姓。"]详细解释

  • 拼音 部首 总笔画 9

    ["动植物的分类单位。 狮子属于猫~。槐树是豆~。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。 ~室。财务~。学术或专业的类别。 ~目。学~。文~。外~。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。 ~举。~甲。~第。登~。判定(刑罚) ~处( chù )。~罚。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。 笑~。~白。古同“棵”。"]详细解释

法科的分字组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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