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分法
- 拼音
- biàn fēn fă
- 注音
- ㄅㄧㄢˋ ㄈㄣ ㄈㄚˇ
- 繁体
- 變分法
变分法的意思
词语解释
变分法(變分法)
网络解释
变分法的字义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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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
拼音 fēnfèn 部首 八 总笔画 4["①区划开。如 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②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。如 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③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。如 ~会。~行( háng )。④散,离。如 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⑤辨别。如 区~。~析。⑥区划而成的部分。如 二~之一。⑦一半。如 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","①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。如 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②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。如 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③料想:“自~已死久矣”。④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。如 知识~子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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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
拼音 biàn 部首 又 总笔画 8["①性质状态或情形和以前不同;变化;改变。如 情况~了。~了样。②变成。如 沙漠~良田。后进~先进。③使改变。如 ~废为宝。④能变化的;已变化的。如 ~数。~态。⑤变卖。如 ~产。⑥变通。如 通权达~。⑦有重大影响的突然变化。如 事~。政~。⑧指变文。如 目连~。⑨姓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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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
拼音 fǎ 部首 氵 总笔画 8["①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如 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②处理事物的手段。如 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③仿效。如 效~。④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。如 ~式。~帖。⑤佛家的道理。如 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⑥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。如 ~师。~器。~事。⑦指“法国”如 ~文。~式大菜。⑧姓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