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ùn zhèng

训政

拼音
xùn zhèng
注音
ㄒㄩㄣˋ ㄓㄥˋ
繁体
訓政

训政的意思

词语解释

训政xùn zhèng

  1. 旧时皇帝退位太上皇,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,或皇太后垂帘听政,皆谓之“训政”。

  2. 孙中山提出建立民国程序第二阶段。他把建立“民国”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主张训政阶段施行约法,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人员,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,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承担义务的训练。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,就可结束训政开始宪政阶段。

引证解释

  1. 旧时皇帝退位为太上皇,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,或皇太后垂帘听政,皆谓之“训政”。

    清•朱珪 《<御制毓庆宫记>恭跋》:“丙辰元日重光重轮,授璽於我皇上,以 毓庆宫 为重华之协,训政、听政者三年,所谓继德者如是之久而化成也。”
    清•黄遵宪 感事诗:“授受元辰上仪, 帝尧 训政典留貽。”
    何刚德 《春明梦录》卷下:“孝钦太后 重出训政引见迟至黎明则微倦勤意矣。”

  2. 指 孙中山 提出的建立“民国”程序的第二阶段。他把建立“民国”的程序分为军政、训政、宪政三个时期。主张在训政阶段施行约法,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、考试合格的人员,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,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。凡一省之内全部的县已实行自治,就可结束训政,开始宪政阶段。

网络解释

训政

在旧时的封建时代,皇帝退位为太上皇﹐嗣皇帝仍须禀承训示处理大政﹐或皇太后垂帘听政﹐皆谓之"训政"。

现在一般指的是孙中山提出的中华民国建国之路中的一个阶段。

根据孙中山所著《中华民国建国大纲》,中国建国分三个阶段:军政、训政、宪政,训政即第二个阶段。

训政的字义分解

  • 拼音 zhèng 部首 总笔画 9

    ["治理国家事务。 ~治。~府。~党。~权。~纲。~策。~令。~绩。~见。~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~局。~变。参~。议~。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。 财~。邮~。民~。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。 家~。姓。"]详细解释

  • 拼音 xùn 部首 总笔画 5

    ["教导,教诲。 ~诫。~蒙(教育儿童)。~迪(教诲开导)。教( jiào )~。培~。可以作为法则的话。 家~。典式,法则。 不足为~。解释词的意义。 ~诂(解释古书中的字、词句的意义。亦称“~故”、“诂~”、“故~”)。~读(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,用日语语音读汉字)。"]详细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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