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案
- 拼音
- nì àn
- 注音
- ㄋㄧˋ ㄢˋ
逆案的意思
词语解释
逆案
特指明末魏忠贤阉党案。明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,政治极端腐败,屡兴大狱,杀戮东林党人。天启七年(1627年)思宗即位,责令魏忠贤自杀。崇祯二年(1629年)又发布诏书,定逆案,将党附魏忠贤诸人,分为六等;重者处死,轻者终身不用。南明弘光时,马士英、阮大铖当国,重翻此案,并打击东林党人以事报复。
引证解释
指叛逆的案件。
引清•孔尚任 《桃花扇·归山》:“只因有逆案两人,乃礼部主事 周鑣 、按察副使 雷縯祚,马 阮 挟仇,必欲置之死地。”
清•梁章鉅 《浪跡三谈·古田逆案》:“少时熟闻里中故老谈 古田县 逆案,其事在 康熙 之末,当时尚能举其里居姓氏,今则忘之矣。”特指 明•末 魏忠贤 阉党案。 明•天启 年间宦官 魏忠贤 专权,政治极端腐败,屡兴大狱,杀戮东林党人。 天启 七年(1627年) 思宗 即位,责令 魏忠贤 自杀。 崇祯 二年(1629年)又发布诏书,定逆案,将党附 魏忠贤 诸人,分为六等;重者处死,轻者终身不用。 南明 弘光 时, 马士英、阮大鋮 当国,重翻此案,并打击东林党人以事报复。
网络解释
特指明末魏忠贤阉党案。明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,政治极端腐败,屡兴大狱,杀戮东林党人。天启七年(1627年)思宗即位,责令魏忠贤自杀。崇祯二年(1629年)又发布诏书,定逆案,将党附魏忠贤诸人,分为六等;重者处死,轻者终身不用。南明弘光时,马士英﹑阮大铖当国,重翻此案,并打击东林党人以事报复。
逆案的字义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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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
拼音 àn 部首 木 总笔画 10["①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。如 ~子。~板。书~。条~。拍~而起。②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。如 档~。备~。议~。提~。方~。有~可查。~卷。~牍。③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。如 惨~。血~。~件。~例。~犯。破~。④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。如 举~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⑤同“按”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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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
拼音 nì 部首 辶 总笔画 9["①方向相反,与“顺”相对。如 ~流。~行。~风。~转( zhuǎn )(局势恶化)。莫~之交。②抵触,不顺从。如 忤~。忠言~耳。③背叛,背叛者或背叛者的。如 叛~。~产。④迎接。如 ~旅(旅店)。⑤预先。如 ~料(预料)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