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法司
- 拼音
- sān fă sī
- 注音
- ㄙㄢ ㄈㄚˇ ㄙ
三法司的意思
词语解释
三法司
翻译
- 英语 the three judicial chief ministries (in imperial China)
引证解释
明•清 两代以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法司,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。
引《明史·刑法志二》:“三法司曰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。刑部受天下刑名,都察院纠察,大理寺驳正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李玉英狱中讼冤》:“这一篇章疏奏上,天子重瞳亲照,怜其冤抑,倒下圣旨,着三法司严加鞫审。”
姚雪垠 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二章:“本应拿问,交三法司从严议罪。”
国语辞典
三法司
网络解释
三法司的字义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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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拼音 sān 部首 一 总笔画 3["①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如 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②表示多次或多数。如 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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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
拼音 sī 部首 口 总笔画 5["①主管,操作。如 ~法。~机。~令。~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~空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②复姓)。~徒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②复姓)。~马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②复姓)。~寇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②复姓)。②官署名称。如 人事~。③视察。如 ~日月之长短。④姓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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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
拼音 fǎ 部首 氵 总笔画 8["①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如 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②处理事物的手段。如 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③仿效。如 效~。④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。如 ~式。~帖。⑤佛家的道理。如 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⑥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。如 ~师。~器。~事。⑦指“法国”如 ~文。~式大菜。⑧姓。"]详细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