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録司
- 拼音
- sēng lù sī
- 注音
- ㄙㄥ ㄌㄨˋ ㄙ
- 繁体
- 僧录司
僧録司的意思
词语解释
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。 唐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菩萨蛮》:“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,讨一道度牒,将乙侍者剃度为僧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:“十五年始置僧録司、道録司……设官不给俸,隶礼部。”《清会典·礼部十一·祠祭清吏司》“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”原注:“京师僧官曰僧録同,正印一人,副印一人。”参阅 宋高承 《事物纪原·道释科教·僧录》。
引证解释
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。 唐•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。参阅 宋•高承 《事物纪原·道释科教·僧录》。
引《京本通俗小说·菩萨蛮》:“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,讨一道度牒,将乙侍者剃度为僧。”
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:“十五年始置僧録司、道録司……设官不给俸,隶礼部。”
《清会典·礼部十一·祠祭清吏司》“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”原注:“京师僧官曰僧録同,正印一人,副印一人。”
网络解释
词语解释
sēng lù sī ㄙㄥ ㄌㄨˋ ㄙㄧ
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。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菩萨蛮》:“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,讨一道度牒,将乙侍者剃度为僧。”《明史·职官志三》:“十五年始置僧録司、道録司……设官不给俸,隶礼部。”《清会典·礼部十一·祠祭清吏司》“凡僧官道官皆注於籍”原注:“京师僧官曰僧録同,正印一人,副印一人。”参阅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道释科教·僧录》。
僧録司的字义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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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
拼音 sēng 部首 亻 总笔画 14["◎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,梵语“僧伽”的简称。如 ~侣。~尼。~人。~众。~俗。高~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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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
拼音 sī 部首 口 总笔画 5["①主管,操作。如 ~法。~机。~令。~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~空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②复姓)。~徒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②复姓)。~马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②复姓)。~寇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②复姓)。②官署名称。如 人事~。③视察。如 ~日月之长短。④姓。"]详细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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録
拼音 lù 部首 金 总笔画 16["①記載,抄寫。如 記~。載~。抄~。~供。②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。如 語~。目~。回憶~。③採取,任用。如 ~取。收~。~用。甄~(經審查鑒別而任用)。"]详细解释